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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全国实施养狗新规出台

发布时间: 2021-05-10 08:3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

  ?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咬人、疫病传播

  ?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厦门市禁养危险犬标准及品种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将大型犬标准和禁止饲养烈性犬的犬类品种通告如下:

  一、大型犬标准: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40厘米或体长(自两耳联线中点沿背线厘米的犬类为大型犬。

  25.纽芬兰犬 26.贝林登梗 27.凯丽蓝梗 28.中华田园犬(土狗)

  申请完成后,犬主或代办人可携带犬只就近前往岛内12家授权的宠物医院办理点 ,符合条件的,办理点将现场为犬只接种疫苗、植入电子芯片等,即可取得犬类免疫证电子证及未激活的养犬登记证电子证。

  犬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在全市任意一台“e政务”便民服务站刷脸认证身份,签署“电子承诺书”,即可激活养犬登记证电子证,在“i厦门”微信公众号、APP或“e政务”微信小程序内可查看下载相关证件。

  若犬主本人持身份证在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提交“养犬登记办理”申请,在为犬只接种疫苗、植入电子芯片后,符合条件的即成功办理,无需再次前往“e政务”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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