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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调裁审“一站全”定纷止争谱新篇——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 2022-05-26 20:5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荆州市以构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为重点,打造访调裁审“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旗舰店,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自2021年3月成立至今,共受理案件802件(其中,自行受理525件,法院委托276件,信访调处1件),已调解80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666件,调解成功率83.04%;司法确认100件。

  一是坚持“一个理念”管总,定准服务为民方向。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论述,创新“枫桥经验”荆州实践,坚持“调解优先、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围绕“解民愁、纾民困、暖民心”目标,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仲裁、诉讼、信访有效衔接,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让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有地“找说法”“最多跑一地”。

  二是按照“三集模式”运行,整合多元解纷力量。整合政法、法院、司法行政、信访、各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通过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互相配合、保障有力、奖惩分明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一中心集成、一平台受理、分级分类调处”作用,集中向群众免费提供纠纷解决类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市调处中心入驻有交通事故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物业纠纷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信访接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法官速裁团队、荆州仲裁委工作室、保险理赔坐席、调处中心管理办公室、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等单位(组织)约40余人。

  三是强化“五级组织”联动,上下对接共同发力。依托市调解中心平台作用,逐步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动构建“党政统一领导、政法委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指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小区)五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是健全“七项制度”保障,确保有效发挥作用。建立党建工作制度。成立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党支部,隶属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坚持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作用,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把组织活力转化为社会治理活力。完善联调联动机制。协调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村(居)、小组(小区)调解组织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大疑难案件分析会等,通报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研究分析问题,督促工作落实。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责任机制。学习借鉴“枫桥经验”,落实“网格员每日一次逐级到县(市区)每季一次”的五级排查制度,实行纵向与横向排查、定期与集中排查、普遍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建立跟踪回访制度。调解中心按法律、政策和程序要求受理、分流、移交、调处案件,对经调解已达成协议但未当场履行的当事人,适时进行跟踪回访,及时督促当事人履行;对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当事人,通过引导双方当事人重新调解或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制定《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守则》《荆州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薪酬及财务管理细则(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按照调解案件的数质量、规范化程度等,科学评定调解员履职情况,将评定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增强调解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岗前培训和常态化业务培训制度,将参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有效提升调解员法律素养和调解业务能力。完善业务指导制度。建立业务指导法官名册,落实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发挥入驻调处中心法官速裁团队职能优势,加大对各调解组织指导力度,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在事实、程序、适用法律等合法性审查合格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司法确认,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执行,确保人民调解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权威性、高效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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