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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调9月13日-14日报名

发布时间: 2021-09-11 09:5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为进一步优化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人民警察队伍结构,完善人民警察培养选拔机制,决定开展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1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6个,考调名额10名,详见《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1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四川省内各级公安机关,符合考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

  2.已授衔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且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要求(详见《职位表》)。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至本次考调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9月13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本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1、报考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结合自身条件和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1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2021年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首次授衔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鲜章),②1寸个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5、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14:00—17:30)在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514室(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华盛街11号区委大院5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确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可降至不低于2:1。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请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和《加试科目》。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30%+《加试科目》×70%)×60%。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按考调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低于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入闱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按加试成绩确定)。体检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选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在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机关。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递补对象。)

  拟选用考调对象在中国三江人才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拟选用考调对象须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拟选用考调对象必须在6个月内到岗并完善相关调动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成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后果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区委组织部举报。

  (一)考调过程中如有职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在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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