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团徽閃閃灼灼其华

发布时间: 2022-05-08 10:3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团徽闪闪,灼灼其华——从此,庄严的团徽就戴在了每一个共青团员的胸前,并激励着他们,沿着中国共产党指引的方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征程上,努力贡献青春力量!

  1956年5月10日,团中央宣传部发出《青年团中央宣传部关于征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团徽、团旗和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队徽的工作意见》。

  在组织地方团委开展征集活动的同时,他们也直接派人同中国美协联系,邀请中央美院实用美术系的青年教师参加设计。团中央宣传部对团徽的设计要求是:图案要体现“青年团的奋斗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表达青年团员建设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热情”;团徽的式样要和团旗统一起来,“色彩鲜明,不超过三种颜色”“简单朴素,活泼大方和美观”。

  截止到1956年10月底,团中央宣传部共收到18个省市约200位作者寄来的近600件团徽、团旗、队旗、队徽设计稿件。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大多数人都认为已经使用的团旗、队旗式样很好,无需重新设计,所以这项工作在事实上就是围绕团徽、队徽的设計進行的。

  團中央把征集到的團徽設計式樣在1957年2月召開的團省、市委書記會議,5月召開的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二屆五中全會和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進行展示,征求與會者意見。但是,展示均未收到預期的效果。大多數與會人員認爲現有的設計式樣都不能令人滿意。

  這之後,團中央又陸續收到全國各地美術家和美術愛好者的團徽設計圖樣,到1958年4月已有近千件。團中央書記處和宣傳部的領導形成一致意見:以征集到的團徽設計圖樣作參考,博采衆長,由團內美術工作者重新設計完成。當時,中國青年雜志社美術編輯李國靖接受了這一任務。

  李國靖在很短的時間內向團中央宣傳部提交了三幅團徽設計圖樣。其中一幅是根據中央美院實用藝術系青年教師常沙娜的設計圖樣加工修改而成。經研究,團中央書記處決定將三種團徽設計圖樣刊登在《中國青年》雜志的封底,征求各級團組織和廣大團員的意見。團中央宣傳部要求“各級團組織和共青團員同志們”“你們喜歡哪一種團徽圖樣,請把你們的意見用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于6月15日以前告訴你們所在的共青團省、市、自治區委宣傳部(也可以直接寫信告訴我們),由共青團省、市、自治區委宣傳部于7月底以前將意見綜合起來報告給我們”。

  1959年初,團中央書記處分管宣傳的書記把征求意見的結果告訴了李國靖:大多數人認爲第一個設計圖樣較好,但也有不足,即應把第二個設計圖樣上寫有“中國共青團”5個字的绶帶放到第一個圖樣中去,而團旗則應參照第三個圖樣的方案進行修改,使團旗有飄動感。李國靖根據大家的意見,綜合三幅設計圖樣的優點又進行了認真的修改,並且很快拿出了修改後的式樣與說明。這一修改後的團徽設計式樣得到團中央書記處的首肯。

  4月29日,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胡耀邦將團徽設計式樣和根據這個圖樣制作的樣章呈黨中央審定,並提出5月4日公布團徽的建議。4月30日,鄧小平批示:“劉、周、彭閱後退耀邦,擬同意五月四日公布。”接著,劉少奇、周恩來、彭真圈閱表示同意。

  團徽從設計指導思想到構圖經曆了一個集思廣益、逐漸完善的過程,是全團上下和團內外熱心參與者集體智慧的結晶。

  1959年5月4日,五四運動40周年紀念日,《人民日報》和《中國青年報》同時刊登了團中央《頒布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指出:

  “今天是五四運動的40周年紀念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決定在這個中國人民和中國青年的光輝節日頒布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是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的標志。它象征著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在中國共産黨和******席的領導和親切教導下,緊密地團結全國青年,高舉社會主義和共産主義的旗幟,朝著黨所指引的方向奮勇前進;象征著中國青年一代繼承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發揚艱苦奮鬥的精神,永遠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朝氣蓬勃,努力向上。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會號召每一個共青團員,都要愛護自己的團徽,維護團的榮譽,積極工作,努力學習,團結群衆,以自己的模範行爲表明無愧于共青團員這一稱號。”

  “決定”把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的內容歸納爲:“團旗、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寫有‘中國共青團’五字的绶帶。”“團徽塗色爲金紅二色。團旗的旗面和绶帶爲紅色,團旗的五角星和環繞它的圓圈、旗邊、旗杆、齒輪、麥穗、初升的太陽及其光芒、‘中國共青團’五個字爲金色。紅爲正紅,金爲大赤金。”

  1959年5月13日,團中央發布《關于團徽使用和徽章頒發的暫行規定》,就團徽的使用做了規定:中國共産主義青年團團徽制成徽章,頒發給共青團員佩戴;共青團各級組織在自己頒發的獎狀、獎旗、獎章證書、光榮簿和其他榮譽性文書、證件上,在團的報刊上,可以加印團徽;凡是工商业品的标记、装饰、广告、图案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都不得使用团徽。

  2018年10月29日,团中央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其中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内容的表述略有改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党的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徽涂色的表述没有改变:“团徽上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为金色。红为正红,金为大赤金”。增加了团徽上“中国共青团”五字的字体说明——“‘中国共青团’字体为毛体。”

  对团徽和团徽图案如何使用,“管理规定”也很明确:召开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悬挂团徽;团的各级组织的工作场所可以悬挂团徽或使用团徽图案。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的门口不悬挂团徽;团内出版物、团组织制作的非商业用途的宣传品可以使用团徽图案;团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和其它荣誉性文书、证件上可以印团徽图案;由团的各级组织主办的重大活动可以悬挂团徽或使用团徽图案;团的各级组织在互联网和其它媒体上开展团的工作,可以使用等比例制作的团徽图案。“管理规定”中明确表示,“除上述情况外,使用团徽及其图案须经县级和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批准”。“管理规定”中同时要求:团干部、团员在参加团的活动时佩戴团徽徽章。团的领导机关干部日常工作中佩戴团徽徽章。

  团徽闪闪,灼灼其华——从此,庄严的团徽就戴在了每一个共青团员的胸前,并激励着他们,沿着中国共产党指引的方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征程上,努力贡献青春力量!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