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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顯示功能让网络空间更清朗

发布时间: 2022-05-11 20:3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最近,新浪微博、微信等主流網絡平台紛紛上線新功能,對發言用戶的IP屬地進行顯示。該舉措引起社會熱議,一方面,很多冒充國內用戶誤導輿論的境外“網軍”紛紛現形,群衆拍手稱快;另一方面,一些用戶擔心此舉會泄露個人信息,質疑這一措施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其實,各大網絡平台推出這一舉措,絕非偶然。2021年10月,國家網信辦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信息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其中第十二條規定,互聯網用戶賬號服務平台應當以顯著方式,在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頁面展示賬號IP******屬地信息。境內互聯網用戶賬號IP******屬地信息需標注到省(區、市),境外賬號IP******屬地信息需標注到國家(地區)。此條規定主要是幫助公衆識別虛假信息,讓招搖撞騙者在公衆面前無所遁形,讓網絡空間更清朗。雖然《管理規定》尚未施行,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鑒于用戶IP屬地顯示功能對于清朗網絡空間具有重要意義,在研判政策走向的前提下,平台試點上線這一功能,是爲今後可能的政策實施做准備。

  一些人質疑,在政策文件還未發布施行前,平台強制顯示用戶IP屬地,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关于征得用户同意的规定,未给用户选择权。的确,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处理必需个人信息还是非必需个人信息,都应当征得个人同意(不考虑例外情况的话);如果用户不同意处理,便不得处理。如果属于完成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用户如果不同意提供,平台可以拒绝服务(即如果IP属地属于必需信息,则用户不同意显示IP属地时,平台可以拒绝其使用服务);但如果不属于必需的个人信息,平台依然应当提供服务,并且不得降低服务质量。

  从功能上看,不显示IP属地,平台提供服务也不受影响,似乎其不是必需信息。但是考虑到当前网上虚假信息泛滥,平台有维护公共利益和实施风控的需求和责任。这时可以认为,为了向用户提供服务,平台有正当理由必须显示IP属地,即认定IP属地是“必需信息”。这时如因用户不同意而拒绝向其提供服务,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还有一些人提出,即使《管理规定》发布施行了,也属于部门规章,并不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提出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还需在显示IP属地时征得用户同意,这是忽视了该条第三项提出的例外条件“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管理规定》的确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但一旦发布施行,其提出的要求同样属于平台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因而即使平台没有在合同中与用户约定IP属地显示事宜,平台也可以强制显示IP属地,而无需征得用户同意。况且,目前这种用户IP属地显示方式已经考虑了“度”的问题,力求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尽最大可能保护用户权益,这也是所有可行方案中对用户权益影响最小的方案。

  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IP属地显示的“位置”同我们日常使用手机时调用的“位置”信息其实并不是一回事,二者原理不同。前者是接入互联网时被分配的IP******,互联网通信协议决定了信息接收方必须知道这个IP******,也因此可以通过IP******知道属地,这个过程并不需要用户授权和打开手机敏感权限;后者则靠GPS定位或基站定位,属于敏感权限,获得该权限需要取得用户明确授权。

  当然,随着用户IP属地显示功能的推出,“改IP******”“IP代理”等服务也逐渐火爆,这也引发了外界对显示IP属地有效性的质疑。由于通过代理服务进行上网并不违法,但的确会起到隐藏真实******的效果,这也为《管理规定》能否最终出台带来了不确定性,而这同样需要有关部门和相关平台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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