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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地纪委监委通报一人民法院副院长被双开

发布时间: 2021-09-07 20: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昌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21年7月,高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唐某某宴请,且在组织了解情况时,未如实说明问题。高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高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诸城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邬明洲违规发放过节福利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邬明洲任诸城市司法局龙都司法所所长期间,每年违规为该所在编人员发放春节福利,相关费用在管理服务对象某法律服务所报销。此外,2013年至2016年,邬明洲违规将个人电话费、加油费在该法律服务所报销。2021年8月,邬明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丘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李伟任安丘市安全生产大队大队长、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在春节、中秋节前,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区负责人高某赠送的购物卡。2021年8月,李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寿光广播影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张伟强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2月,张伟强任公司车辆管理员期间,多次私自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妻子私家车加油。2021年5月,张伟强受到记过处分。

  青州市谭坊镇东田旺村村主任兼支部委员宋泽国等人虚列开支报销餐费问题。2020年11月,宋泽国在负责村全面工作期间,召集村“两委”会议,决定以虚开机械费发票入账的形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村内餐费。2021年8月,宋泽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会计宋君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日前,惠民县纪委监委对惠民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海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海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田海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民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海艇开除党籍处分;由惠民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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