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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道·专题4个月被迫转3次院只因“刷医保住院15天必须出院”?

发布时间: 2021-08-15 07:5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原标题:工道·专题 4个月被迫转3次院,只因“刷医保住院15天必须出院”?

  医院在患者尚未痊愈的情况下,反复为患者办理出入院手续,甚至出现患者不得不转院继续接受未完成的治疗的这种现象,被称为“分解住院”。

  医保政策从未对患者住院时间、住院次数及相关费用加以限制。患者的住院天数和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做出专业判断。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廖藏宜表示,虽然国家没有明文限制住院时间和住院次数,但在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考核中,住院时间和住院次数是重要衡量指标。医院需要加快床位周转来提高运营效率,而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指挥棒,无疑强化了医院对住院时间的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重庆市委会主委沈金强提交的一份《关于解决“分解住院”问题的建议》引人关注。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翟绍果对此表示认同。在他看来,一些医院和医生为能顺利通过评审考核、如约获取医保基金支付,而进行分解住院的违规操作,给患者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也给医保基金带来了支付压力。

  今年5月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对于分解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基金,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等。

  “分解住院问题需要卫健部门、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等多方共同推动解决。”翟绍果建议,优化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标准,优化医保支付方式,根据医疗服务的特点,选用不同的医保支付方式,特别对治疗费用高、治疗周期长、并发症复杂的病例,加强特病单议,并尽量减少对按项目付费的严苛限制。

  廖藏宜建议,卫生和医保等部门对“15天或30天再入院”等指标的监管与考核,要有清晰的界定与释义。在他看来,监管考核要有柔性,如果医疗机构确是因病施治、合理施治和人文施治,需要延长住院治疗的,即使是超过了规定住院时长,应考虑予以监管考核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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