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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调解止纷争案结事了促和谐

发布时间: 2021-06-14 09: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今年4月至7月,宜春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71件,调解成功1928件,调解成功率97.8%,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5月11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受市司法局邀请参与一起山林权属纠纷行政复议案件调解会。调解会上,宜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当面听取当事人陈述,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在充分了解申请人诉求的基础上,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合力化解了这起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宜春市司法局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聚焦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确权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聚焦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组织全市基层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采用“滚动式排查、不间断调解”方式,严格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市区每月一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深度查找和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

  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因素、新趋向提出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化解,确保矛盾纠纷不扩大、不升级、不恶化。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宜春市司法局组建专业调解团队,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

  5月14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与宜春市司法局联合签署《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以多元化的方式搭建“检察+司法”合力解决行政争议的桥梁。

  此外,宜春市司法局还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发挥人民调解、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解决方式优势,变“单一调解”为“联合调解”、“综合调解”,增强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效,努力把矛盾纠纷特别是涉及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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