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止纷争睦邻里丰台法院给出构建和谐相邻关系有力提示

发布时间: 2021-05-28 07:4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俗语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间礼让友善、和谐相处为方能安居乐业。但因排水、宅基地等问题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也常在邻里间发生,这类纠纷看似标的不大、表象简明,但实则复杂难判,亦影响百姓生活和社会稳定。5月27日,丰台法院以“有效化解相邻纠纷,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为题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长辛店人民法庭副庭长徐全影介绍,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享有的权利。通过对丰台法院近三年审理的相邻关系纠纷进行调研发现,此类纠纷在收案量逐年略有下降的同时也呈现出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案件裁判难度大、后续执行困难、容易衍生其他社会问题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徐全影现场还通报了四起涉相邻关系纠纷典型案例,涉及“楼道公共区域被占有私用”“相邻人噪音污染”“相邻宅基地排水纠纷”等相邻纠纷常见问题,并结合裁判要旨和典型意义对案件分别予以解读。

  值得关注的是,徐全影法官还对《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规定的修改及其背后的价值理念予以解读。她认为此次关于相邻关系的修订呈现两方面特点:首先是表述方式的变化,例如《民法典》第294条中将“光”更加精准表述为“光辐射”,更加凸显《民法典》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宗旨。其次在对相邻土地利用的设定限制性条件时,新增了“土壤污染”污染类型,使土地的限制使用更加准确科学,强化对于土地的合理利用。

  “相邻纠纷看似小事一桩,却会长期困恼诸多人的生活。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想告诉民众,当事人在行使相邻权时还受到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和容忍义务的限制,前者主要针对权利扩张一方,而容忍义务则针对被限制权利一方。我们也希望发生纠纷后,相邻各方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事态的扩大和升级,让‘六尺巷’的美谈在当代社会继续践行。”徐全影告诉记者,丰台法院通过巡回审判,利用法官联系点等多种形式强化人民法庭与街道、乡镇基层自治组织协作,建立长效联席调解机制,不断拓宽普法受众范围,提高群众守法用法意识,营造和谐社区环境,助力区域社会治理。

  “邻里和睦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同时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普法宣传为着力点,提高群众和谐处理相邻关系意识,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为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丰台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郭俊宝表示。

  受邀参加发布会感慨良多,这些案例都很典型,希望法院之后能利用典型案例走进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也可以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小视频并通过网络广泛传播,以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的良好普法效果。

  今天我参加了丰台法院第十期“月说新案”,听了徐全影法官讲的四个有关邻里纠纷的典型案例,使我感受到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不可忽视,处理不好会引发社会治安案件,生活中每个人都要多为别人去考虑,人不能以伤害别人为代价,所以我们要共同努力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共创平安幸福社区!

  看了这期相邻关系纠纷新闻发布会的几个典型案例,我感触很深,邻里纠纷看上去都是小事,但处理不好可能就是大事,激化矛盾也可能酿成刑事案件,《民法典》的出台,为营造和谐邻里关系提供了司法保障,也为我们处理邻里关系提供了有力依据。希望法院结合自身优势,选取典型案例走进社区,对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邻里之间,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天的四个案例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通过对《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的清晰解读也是一次对丰台区民众的良好普法活动。丰台法院采取法院与基层自治组织共建、网格化对接这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的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区贡献司法力量。

  这期发布会的4个案例非常有代表性,丰台法院通过典型案件审理和宣传为基层社区化解邻里纠纷起到了示范作用,可以将此列入基层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培训内容,提升基层社区(村)治理能力,提高百姓知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构建和谐共生的相邻关系。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