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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2021年度Y数据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23 07:4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60个日历日内完成不少于66666份男性家族排查DNA检测数据处理、分析和录入工作

  (1)合同生效,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100%。

  (2)中标人申请支付款项时,应按要求提供等额发票等材料,并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2021年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方式: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可******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自行下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议供应商采用快递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采用快递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确认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

  2021年10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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