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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日常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8-21 15: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康区消防救援大队日常办公、耗材及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七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方式:以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线 元(人民币)

  地点: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接官亭小区15栋12号四楼)

  地点:江西迅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接官亭小区15栋12号四楼)

  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

  4、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付款方式:按照实际供货量及成交单价累计结算,一个月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以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实际发生费用。

  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7、疫情期间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项目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三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进入(返回)赣州人员管理的紧急通知》(赣市新冠指字[2020]31号)的规定,来自疫区隔离期未满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外,其他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供应商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会议,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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