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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发布时间: 2021-10-12 14:0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天全县检察院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防线。

  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于长期在外打工,与涉案未成年人缺乏沟通,导致其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经审查,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天全县检察院对涉案未成年人母亲开展亲职教育,对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并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该院依法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履行监护职责,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意识。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表示,将认真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确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修复亲子关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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