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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伤人拒赔偿情法兼顾促和谐

发布时间: 2021-09-11 17:0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纷争而导致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执行法官的严厉敦促和耐心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付某履行了赔偿义务。

  原来,2020年10月的一天,村民付某和柴某因土地归属权问题发生争吵,双方各执一词,争执过程中矛盾逐渐升级,付某一时冲动,将柴某打伤住院。柴某遂向桦甸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付某应赔偿柴某各项经济损失九千余元。

  判决生效后,柴某向桦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对付某的财产进行了全方位查控,对被执行人也立即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措施,但未发现付某有可执行财产。随后,执行法官与付某联系,向其说明打伤人理应赔偿的事实,劝导其主动还款,但付某态度恶劣,言语不屑,对判决结果不以为然,经多次沟通后仍声称绝不会履行责任。

  执行法官遂转变工作思路,决定对付某名下的财产做出冻结。并告知如果仍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这会对其及子女今后的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在司法权威的震慑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下,付某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性,态度逐渐缓和。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从和睦邻里出发,不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避免结怨,遂以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悉心开展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一番劝导之后,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付某一次性给付了全部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长期以来,桦甸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公平公正化解矛盾纠纷放在首位,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多管齐下,对症下药,从根源上化解纠纷,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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