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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 如何回应?

发布时间: 2020-07-21 17:3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

   近日,一份关于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在网上引发强烈讨论。据悉,这一处分决定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在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上。该处分决定显示:努xx, 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 [2017] 119号) 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不少网友对这一处分持谴责态度,觉得学校对于强奸犯过度纵容,对此,7月21日上午,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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