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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金控附属坚越建议行使出售选择权

发布时间: 2021-10-28 15: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华融金控(00993)发布公告,于2018年9月5日,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坚越作为认购人(作为承授人)与授予人及担保人就认购股份订立出售选择权契据。于2020年12月17日,承授人进一步与授予人及担保人订立补充契据。

  根据补充契据(其中包括),倘阳光100(02608)于2020年12月18日或之前并无向承授人分派股息,授予人须于2020年12月18日或之前以现金向承授人支付延期费用1.126亿港元(付款责任)以延长承授人行使出售选择权的期限,包括加入第三次出售选择权期限及第四次出售选择权期限。根据出售选择权契据,授予人须就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于本公告日期,尽管承授人根据付款责任多次努力追讨相关所得款项,但授予人及担保人未能完全履行该责任。该违约(及持续违约)构成出售选择权契据项下的违约事件。同时,鉴于阳光100的股价持续低迷及中国房地产行业的不利市况,承授人建议根据出售选择权契据及补充契据的条款行使出售选择权,以保障其利益。

  因此,承授人建议于2021年12月15日或之前向授予人及担保人发出违约通知,以要求授予人按违约出售选择权价格购买出售选择权股份(违约机制)。倘透过违约机制行使出售选择权存在任何障碍或倘必要,承授人将透过于第四次出售选择权期限内向授予人及担保人发出出售选择权通知的方式行使出售选择权(连同透过违约机制建议行使出售选择权,统称为“建议行使出售选择权”)。

  此外,鉴于阳光100的股价持续低迷,加上近期中国房地产行业不稳定及波动,承授人及本公司认为,向第三方出售全部或大部分认购股份实属困难。再者,由于出售选择权价格(包括违约出售选择权价格)大幅高于阳光100的现行股份市价,故承授人及本公司将可透过行使出售选择权的方式销售认购股份而获得更为有利的价格。倘透过违约机制行使出售选择权存在任何障碍或倘必要,承授人将以于第四次出售选择权期限内向授予人及担保人发出出售选择权通知的方式行使出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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