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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取缔一家无证经营大型犬烈性犬繁殖场所

发布时间: 2021-10-15 15: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犬类市场行为,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10月12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现场取缔了一家大型犬、烈性犬繁殖场所。

  该繁殖场所位于库尔勒市机场路附近,由于其无任何手续,防疫不合格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取缔。

  在距养殖场院落还有几十米,就能听见此起彼伏的犬吠声,记者随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这间繁殖场所环境极其肮脏、潮湿,狗笼周围都是未干的泥土和堆积如山的狗粪。虽说繁殖场规模不大,但大中小型犬和犬笼却很齐全,现场有德国牧羊犬、土狗、斗牛犬等34条大型犬和烈性犬。

  库尔勒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热依木江·艾则木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动物饲养场应当远离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配备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有完善的隔离消毒、购销台账、日常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方可饲养。对于手续不全、私自建设养殖场、防疫不到位的,我们将依法查处。”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文明养犬合力,积极开展针对涉犬市场主体的综合执法检查,规范涉犬市场主体的正常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市容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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