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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晋宁公安持续开展流浪犬收容饲养

发布时间: 2021-07-23 20:0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工作中,昆阳派出所围绕城区各小区、菜市场、广场、公园、餐馆等区域周边,对遛狗不栓绳、携犬外出未做好相关措施的居民进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

  下一步,晋宁公安将继续动员和督促养犬者办理养犬******登记,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扎实推进犬类管理工作,真正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犬类问题,为全区人民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随着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犬,但有些犬主不文明的养犬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生活,犬只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对辖区群众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在此小编呼吁,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让养犬赢得更多的快乐,尊重和友谊,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人居环境。我们倡议:

  一、依法养犬。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并每年申办延续登记,做到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出门为犬只佩戴犬牌。不遗弃、虐待犬只,不组织或参与斗犬。

  二、文明养犬。不带犬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管理照顾好爱犬,携犬外出时遇到老人小孩孕妇,请自觉避让,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扰民现象发生。

  三、卫生养犬。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随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做好狂犬病等疫病的预防措施,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的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

  五、安全养犬。请将爱犬圈养或链束,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带上犬链、嘴套等,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不带犬进入公园、公共绿地、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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