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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普法之撞人风波

发布时间: 2021-06-17 20:4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作为万法之母,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大力宣传《民法典》,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即日起“贵州监狱”微信公众号开设《走进民法典》专栏(共20期)。策划以短视频方式呈现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营造起学习法典、运用法典、崇尚法典的浓厚氛围。

  小熊骑车不小心撞到行人小林后弃车逃跑,小林为减少损失将小熊留下的自行车扣留下来,路过的行人小李看到躺在地上的小林后热心帮助却反被小林恶意讹上,一切都由这起撞人事件而起,这起撞人风波各自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本期普法视频为您揭晓!

  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交通事故后逃逸,情节严重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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