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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骗54万十堰警方跨省抓回两人这事千万不能干

发布时间: 2021-04-24 15:4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今年2月中旬,郧阳警方接到一起网络投资理财电信诈骗案,受害人小方被骗50多万元。

  2月上旬,小方听信网友介绍说做期货来钱快,就在一个名为“德某资本”的网站上******并绑定了银行卡,开始炒黄金期货。他按照客服的提示,将5000元钱转至一个私人账号上,仅操作了10分钟,账户余额就显示为5499元,小方赶紧提现,钱果然全部转到银行卡上。

  次日,网友再次邀约小方“赚点钱”。经不起暴利的诱惑,小方这次联系客服,向一个新的私人账户汇款5万元。不到10分钟,余额变成了54999元,小方再次全部提现。网友怂恿小方趁机多赚点钱,小方欣然接受,立即向客服提供的银行卡汇款15万元,余额瞬间又变成了16.5万。这次小方听从客服的劝说,没有立即提现,等待更多的涨幅。

  过了两天,为了赚更多钱,小方又充值了20万元,余额显示再次牟利。可准备取现时,客服却说因金额太大,账户被冻结,需要再次充值20万元成为黄金会员,才能解冻。

  纠结了两天后,小方按照提示,向一个名为陈某某的银行卡账户充值了20万元。但客服要求进行实名认证,需要再次转款12万元。

  基于对朋友的信任,心存侥幸的小方仍期待账户解冻。但账户一直没有解冻,2月底,小方来到郧阳区公安分局报警。“我充值了60.5万元,提现了64674 元,被骗了54万元!”

  立案后,郧阳警方高度重视,抽调专班深入调查。由客服向小方提供的用于“充值”、接收小方汇款的私人银行账户纳入警方视线

  2021年1月,经刘某介绍,陈某某将自己办理的一张银行卡、U盾卖给一个陌生网友,获利4500元,并将其中的300元转账给刘某做介绍费。

  在2月份,陈某某突然收到短信提醒,提示他出售的银行卡有大额资金持续出入,陈某某担心受牵连,便将该银行卡注销,

  用于自己挥霍。上家多次联系刘某,要求陈某某退还“吃掉”的9000元,但陈某某置若罔闻。据陈某某交代,在办理银行卡时他看到了银行的告示,不能买卖银行卡,自己也担心触犯法律。但最终在金钱的诱惑下,陈某某还是出售了自己的银行卡。

  陈某某出售的银行卡被电诈分子当做充值途径,被提供给了受害人小方用于充值、转款。

  2020年,刘某因参与网络******花光积蓄。急于用钱的他搜索并添加了高价收银行卡的陌生人,在明知售卖银行卡违法的情况下,先后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卖给他人,获利1万余元。他还怂恿陈某某、黄某某售卖自己的银行卡,赚取介绍费。刘某坦陈,其实心里清楚售卖的银行卡可能会被电诈分子用来转移诈骗所得的欠款,但还是被金钱冲昏了头。

  据调查,刘某、陈某某的银行卡被电诈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资金流水均已超过20万元。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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