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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和县通报“一女生被打”情况:已调查处理

发布时间: 2021-09-12 16: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9月8日下午1时许,和县中学生曹某某(女、14岁)、唐某某(女、13岁)等邀约王某某(女、13岁)到和县历阳镇桃花坞水上公园。后因琐事,曹某某、唐某某殴打了王某某。

  9月10日,受害人王某某在家长和班主任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按规定受理案件并进行调查。和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曹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对不满14周岁的唐某某等人,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涉事学校还将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和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事件发生后,和县教育局已安排涉事学校负责人和心理老师,对涉事学生进行思想疏导;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中小学范围内深入查找不足,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不再传播该事件相关视频,以免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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