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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选调72人岗位丰富总有你擅长

发布时间: 2021-08-06 07:5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城区高中学校教师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符合考调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县内在编在职教师,且毕业学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15所大学。具体考调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附件1。

  参加此次考调的教师不受现任教学段限制,其中皇华中学和白沙中学具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不受毕业院校限制。

  3.具备本公告附件1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为1985年8月6日以后出生(皇华中学和白沙中学具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可放宽到1975年8月6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1.近3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无效),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考调条件的,将取消考调资格。

  (1)《古蔺县2021年8月公开考试选调城区高中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审定的获奖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皇华中学和白沙中学具有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参加考调的教师,需现任教学校提供高中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经报名和资格审查,对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发放《测试通知书》,测试时间、地点详见《测试通知书》。测试主要测试岗位需要的专业素养和知识技能等,测试总分100分,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员。测试成绩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排序,按照考调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测试成绩相同,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调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不予以递补。凡公示无异议后,未按时到岗的,列入教育系统诚信记录,且三年内不允许人事调动。

  经考察合格的考调人员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实名向古蔺县教体局反映,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古蔺县教体局根据城区高中学校差缺教师情况统筹分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古委办发〔2015〕12号文件规定基层服务年限的,待服务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若不服从分配或在城区高中学校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3.参加考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等,与考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一)参加考调的教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在考调期间,取消考调资格;如已被聘用,退回原单位,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各种考试。对弄虚作假行为,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文件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参加考调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一经发现,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按照泸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有参加考调人员均应佩戴口罩,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能参加现场报名和参加考调测试。距现场报名当天14日内,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蔺人员或境外来(返)蔺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其他疫情防控的适时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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