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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房证同交”首证颁发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1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向购房者代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至此,省会城市太原成为进入“房证同交”新时代的城市,标志着全省“房证同交”改革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2019年我省在全国首批启动“房证同交”试点工作以来,不断推广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采取压缩办理时限,简化业务流程,强化信息共享,加强部门联动等举措,主动先行探索升级登记服务,全力推进不动产发证工作。通过“房证同交”改革让群众在领取房屋钥匙的同时取得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从而解决群众上学、抵押、交易等问题,真正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从根本上杜绝各类导致房屋不能办理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再发生。

  姚青林指出,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秉持“服务要好、服务要实、服务要主动”的指导思想,将“房证同交”改革与全省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清零行动相结合,统筹协调,同步推进。要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方案,吃透政策,把握方向,加快登记发证速度,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实施“房证同交”改革,为服务全省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厅相关处室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参加颁证活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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