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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名入口开通错过将

发布时间: 2021-05-24 21:1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根据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21年度第二轮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本市第一轮招录工作中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适用特殊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报考适用普通体检标准职位除外)。

  职位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4日9:00-26日18: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考生在网上可以同时报考1-3个职位,但最终审核通过的仅其中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招录职位,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5月28日9:00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5月28日10:00-18:00。

  调剂工作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5月31日在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于5月3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的2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考生须事先申报个人健康状况,面试时须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

  面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随时做好手卫生,并严格遵守面试防疫各项规定。凡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最新防疫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职位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实际人数低于1:3比例的,招录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减招。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1、报考者如何进行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轮招录职位的报名?

  第二轮招录职位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5月24日9:00-26日18: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

  招录单位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在网上职位报名时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更改报考职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职位;同时,系统自动禁止已通过招录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可填报3个以下职位(含3个),既可以填报同一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也可以填报多个招录单位的多个职位,但每人只能有1个填报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如所填报职位处于未审核状态时,可取消当前填报职位改报其他职位。一旦有填报职位通过审核,其他未审核职位将变成失效状态。

  考生根据情况的变动,确需更改补充相关内容的,可在职位报名前在报名系统报名信息修改栏进行修改。

  根据通过招录单位审核的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计划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应组织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职位拟录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可相应调整招录计划。

  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将通过公开调剂的方式补充面试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5月28日9:00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职位报名时间为5月28日10:00-18:00。

  调剂工作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计划于5月31日10:00在上海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为6月5日-6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可于5月3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本人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重新打印。

  9、在第一轮公务员招录中,面试合格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能否参加第二轮的职位报考?

  为规范本市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在第一轮招录中面试合格,但在体检、考察环节中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适用特殊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报考适用普通体检标准职位除外)。在第一轮招录中进行了职位报名,并在自主选报的职位中被确定为面试人选但最终无故放弃面试,或已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但最终无故放弃的考生,不得报考。

  面试结束后,招录单位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考生须事先申报个人健康状况,面试时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测量体温。

  面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随时做好手卫生,并严格遵守面试防疫各项规定。凡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同时,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最新防疫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并将及时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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