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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食生食 具体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 2020-08-21 17: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由北京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发起,持续1个月。全市范围内学校的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包括餐饮服务单位、超市便利店及食品市场等都纳入检查范围。

   教委要求要加强对冷链食品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管理,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冷链食品。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制售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糕点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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