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运城二轮电动车新规来了

发布时间: 2021-05-28 20: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运政通〔2020〕9号)的规定,按照运城市交警支队的安排部署,免费对二轮电动车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实行五年过渡期备案管理,即2025年12月25日后,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2)2019年4月15前出厂的,不能提供合格证、发票的电动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即可办理实名登记。

  (2)电动车合格证、发票或者《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电动车照片、车架号拓印件。

  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机场大道西段,关公像西1000米,顺德通车检中心院内。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