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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益·鹏法守护常见工资计算及支付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5-03 08:3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大家可能会说,工资就是老板发给我的钱啊。这里要注意啦,您拿到手的、老板发的钱里有部分可能不属于法律上所指的“工资”,而是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工资与福利待遇是有区别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

  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技能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收入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和属于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超过确定周期内的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150%的标准计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工作,按照300%的标准计付加班工资。

  ��要保证按照劳动者实际的工作时间的法定倍数折算下来,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属于用人单位内部自主管理的范畴:可以根据业绩来衡量是否发放、如何发放。

  3.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支付年终奖。

  4.《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还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员工患病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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