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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协原副主席贪2千万获刑 法院如何判决?

发布时间: 2020-08-20 17:3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8月12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赵长青受贿一案。官方披露的照片显示,庭审时,满头灰白发的赵长青神情黯然。赵长青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赵长青现年67岁,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下称中书协)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9年,赵长青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书协会员、当选中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1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主席、广东华人书法院院长刘佑局曾任中书协创作委员会委员,与赵长青有过多次直接接触。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赵长青虽然时任中书协副主席,但因他还是分党组书记,按照体制,其实是中书协的一把手。刘佑局评价,赵不懂书法,靠学术没法和专家比较,是靠搞歪风邪气上位的,在赵长青主政中书协期间,把中国书坛的歪风推向了高峰。

   有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各级书协官僚气息越来越浓,人文气息越来越淡。不少官员加入书协后,使行贿者争相通过一掷千金求墨宝的方式进行雅贿。不少落马官员,也都有喜欢书法的雅好,其中有些还是中书协会员,被外界称为官员书法家。

   2015年,艺术评论家、甘肃纪实作家张弓在网络发文,实名举报赵长青。文章列举了他的10条敛财方式:把自己包装成一流书法家,堂而皇之地卖字敛财;通过办各种书法展览和活动从中渔利敛财;借书法工作者加入协会的机会,大肆收受买路钱敛财;编造文化产业项目,骗取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敛财;巧列名目从事考察活动,敲诈企业和地方各级机构敛财;借用中书协的人脉资源,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扮演行贿受贿掮客角色敛财;贩卖书协官位给私营老板和既得利益者借机敛财等。

   该文还称,在中书协,赵长青有一个三人小组。他们在赵长青的敛财之路上充当着白手套的角色,仅审批各地书法之乡和书法城市,每年的收入就有几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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