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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女生称遭浙大努某某猥亵 具体什么情况?

发布时间: 2020-07-23 17:4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近日,浙江大学2020年应届毕业生努某因强奸罪获缓刑,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引发争议。事发后,多名自称受害者的女生联系媒体称,自己与努某通过网络相识,见面后遭到猥亵。

   多名女生称遭浙大努某某猥亵

   这些受害者爆料称,自己在不同场合曾遭到努某的猥亵。据了解,这些受害者均是与努某通过网络结识,并表示在相约出游后遭到侵害。

   根据浙江大学此前发布的通报,努某在4月之后便处于缓刑考验期。而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规定进行执行。上述女生自述的遭遇,均在努某缓刑考验期间发生。

   关于上述女生反映的情况,浙江大学一名工作人员称,校方未接到类似举报,具体情况校方将继续通报。

   此前,浙江大学回应努某因强奸罪获缓刑,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引发争议一事称,学校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调查,并启动后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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