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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即为法律麻木即是道德

发布时间: 2022-09-10 08:5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恶的化身未必是狂暴的恶魔,在极权主义统治下,如果缺乏思考力和判断力,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恶的代言人。”

  “人性”首先是趋利避害的,它体现在个人第一性,群体第二性,但“群体意志”的形成反过来却控制和强化了身处于其中的个人的“人性之恶”。汉娜.阿伦特将恶的平庸性引向个体的人而不是集体,那她也应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缺乏思考力和判断力”不是原因而是结果,是个人意图以他人的牺牲换取自身利益加成或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害的结果。

  举例来说,战争中几个带着武器的士兵就可以控制住即使甚至几百人的敌方俘虏,并不是因为处于人数优势的俘虏们没有反抗的意愿,而是每个人都思考过反抗可能会对自己造成的结果。没有人可以保证在自己的带领下,其他人可以一呼百应,概率倾向于另一种结果——一种对自己最坏的结果。所以他们最后只有在完全失去主动抗争的机会,倒在屠刀之前的时候才会后悔。

  那么对于执行统治者命令的人来说,反抗这样具有法律权威性的命令有什么利益可言呢?它在现实中唯一造成结果就是损害个人在集体中的权利、地位、名望等利益。舒尔茨在得到枪决南斯拉夫农民的命令时拒绝执行,最终死在战友的枪下,一张著名的照片上,那个不愿向希特勒致敬的兰德梅瑟,也同样牺牲在无名之地,我们在肯定他们人性光辉的同时,更应该思考的是他们同胞们的行为,因为这具有更普遍的意义。人性有其善面,这是“教育”的结果,当然,教育也会引向其罪恶的反面。德国的哲学家们,没有不把“道德”作为自己哲学理念中之重要部分的,但从社会的实际发展中,被“道德”理论所约束的恶,常常挣脱它抽象的概念,造成人类历史上可怕的灾难。

  人性的复杂,来自于它所受到的教育。这教育的意思是广义的,是人类从生活经验中获取的。他人的行为是自我行为的模板,自产生社会伊始,个人行为的共同积累迭代便成为当下社会的“习俗”,如昨天提到的阿尔西比亚德和卡里克里斯“对民众的爱”,其实就是对民众的迎合,对“习俗”的顺从。当“习俗”成为一种约定,个人的思维和道德观念则无一不受到他所身处的这个社会习俗的熏陶,换句话说,个人所有思想的养分,都是从其中汲取的——这就是他必然所受到的社会“教育”。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哲学家那样深度和广度的思考的,甚至是哲学家自己都很难保证做到言行一致。但是人不可能不思考,而思考后必有所行动。作为邪恶机器中一颗零件存在的普通人,他并非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对他人产生了可怕的影响。只能说,他的行为必然是经过深思熟虑,进行了利弊权衡后的结果,如果主动选择懦弱的“服从”即可以保存自己既有的利益,那么谁又会愿意以身犯险呢?

  而这样的选择在一个人的一生中,绝不会是唯一的一次,伴随着人生的过程,类似的事件必将不断在他眼前一一展现,并指导他作出一次次相同的选择,“麻木”因此而生成。最终成为阿伦特所描述的“平庸之恶”。不同之处在于,这里的个人并非缺乏思考和判断,而是在过程中主动选择了放弃思考,原因如前所述——保护自己的利益,无论是生命、财产或者其它的东西。

  艾希曼在阿根廷被摩萨德秘密抓捕后的第一句话是:“我的妻子在哪里?请不要伤害我的孩子。”这就说明了艾希曼的内心中并非没有善念,只是和几乎所有人一样这样的善念只存在于和他具有密切关系的人与事物中。艾希曼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德国人,他在法庭上曾经宣称“他的一生都是一句康德的道德律令而活,他所有的行动都来自于康德对于责任的界定。”

  但康德的三个道德律令“普遍立法”、“人是目的”、“意志自律”本就不是建立在个人的、特殊的、经验的感受之上,而是适用于所有时代和所有人的先验规则。艾希曼将其区别对待于德意志民族和犹太民族的做法,不过是为自己懦弱的“服从”与“麻木”作为寻找一个貌似理性的支撑点而已。试想,若是他必须放弃妻儿的姓名,他会作出何种选择?

  这里先明确的区别一下两个概念——“宗教”与“宗教性”,为避免读者错误的理解。

  “宗教”是一种针对某种信仰建立起来的有关于其理论、仪轨等复杂体制的组织形式。而“宗教性”表达的并非实体概念,它应该指向个人思维中的理念倾向或对于时空存在的态度。(这里要做些修正,且我用Religiousity表示宗教性,有别于其本身词义“虔诚至狂热”)

  如前文《悲剧的诞生——苏格拉底之爱》所言,城邦意志的强可塑性——“习俗”,造就了该城邦民众的“群体意志”。“群体意志”在不同的语境下也可以是“国家意志”、“民族意志”、“社会意志”,这是一个社会整体所有人的共同认知进行迭代的结果,它具有强烈的宗教性,当然这宗教性极有可能形成宗教,但这里只讨论其“性”。

  正如卡里克里斯所言,人类的社会形成后,基本可以分为“强者”和“弱者”,相对应为“统治者”的极权和“被统治者”的平庸。

  “极权之恶”在于统治者其个人或团体的”宗教性“,以及因权利的过度占有导致的欲望膨胀,这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不论东方还是西方文明。

  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有过这样的描述:“所谓群体,不过是外界刺激因素的奴隶而已。。。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失这种能力。”在印度尼西亚和卢旺达的大屠杀事件,可以很清楚的说明,因煽动而陷入群体无意识行为的施暴者已经完全失去了思维的能力。

  即是对于个人利益的追求。这包括个人对更多利益的贪婪和对既得利益的保护。这当然同时涉及到与其相对的两点:对他人利益的剥夺、占有,对他人悲惨遭遇的冷漠。

  极权之恶与平庸之恶,是群体意志之恶的两种表现形式,它因个人意志的汇聚和迭代而产生,又反过来牢牢的控制了身处于其中的个人。它们并非现代形式的暴政,而是由来已久。从人类有了国家形式的那时起,权利和法律的滥用就伴随着人类社会生生不息。

  “强者可以做他们能够做到的一切,而弱者只能忍受他们必须忍受的一切。”即使哲人们深信德性、道德之善,可是在实际生活中,大自然弱肉强食的动物性规律,在人类智力的发展下超越了本能,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傲慢”、“贪婪”、“嫉妒”、“懒惰”、“懦弱”、“色欲”等等欲望无一不展示着人类的恶之劣根性。

  而被统治者对统治者的恐惧,对自己即得利益的保护,对自身生命的珍惜,使他们不得不放弃拥有思想,,沦为极权政治的帮凶。

  从远古到今日的战争中,士兵们作为战争的棋子,从来都没有左右战局的自己命运的能力。即使没有战争,生活在墨西哥贫民窟的人们,他们的一生不也只能在毒枭们的纷争中生存和死亡吗?

  毫不客气的说,这是伴随着整个人类命运的枷锁,你不能期待普通人都如哲人的纯粹,世界也必将如此发展下去,它不会像阿伦特所说的“平庸的恶会毁掉整个世界”,因为人类的顽强一如这个星球从拥有生命开始便未曾消失,我们作为这片大地的病毒总是会找到活着的方法。

  我不会愚蠢的期待罪恶消失在这个星球的那个时刻。我与阿伦特对于平庸之恶缘起的认知不同,也与她对平庸之恶未来可能性的意见相左。必身处于某个社会之中的个人,他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河水磨平的石头,因为你根本不能期待一个仅靠道德支撑的社会,更可悲的是,你也不能期待一个人人都交出自己一部分权利作为契约,仅凭“期待”它不会作恶的政府。

  弱者总是希望用道德和法律来保护自己。殊不知,在强者的眼中,道德和法律只是他维持统治和剥削弱者必要的工具。“服从即为法律,麻木即是道德”,每个人都在这样的约定俗成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而那些真正的启智者、呼喊者们,确实不断在闪耀出睿智的微光,也在不同的时空交相辉映。然而除此之外,他们并没有改变什么,如同苏格拉底对阿尔西比亚德的预见:“城邦的实力比我更加强大。”

  我们永远无法反抗这个潜藏在最深处、且也是人类最不可治愈的顽疾——“群体意志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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