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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高机动器材装备运输前突车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10 08:4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高机动器材装备运输前突车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高机动器材装备运输前突车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2.3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企业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1年9月8日 至 2021年9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 12:00时,下午 2:30 5:00时到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投标人登记表》。

  3.2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以从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获取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企业信息如有变更须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均在有效期内,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4)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套,资料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进行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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