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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高管王某文被监视居住其律师申请不予批捕检方会批准吗?

发布时间: 2021-08-22 14:0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近日,从知情人处得知,阿里涉嫌强制猥亵女员工的高管王某文已被监视居住;其委托律师表示,下一步将申请不予批捕。那么,检方会批准吗?

  济南警方之前发布的通报称:阿里高管王某文7月27日晚上,一共进出女员工入住的酒店4次,第二次有监控显示其对女员工猥亵20多分钟,还网购了套套。为此,依法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其刑事拘留。同时,对另一个客户张某也以涉嫌强制猥亵罪予以刑拘。

  二人被刑拘后,未见张某有什么反应,倒是发现王某文采取了行动:先是办理监视居住,再是其律师想申请不予批捕。

  理论上讲,对犯罪嫌疑人来说,监视居住比刑事拘留人身自由度更大,下一步只要检方能批准不予批捕,高管王某文就能免受牢狱之灾。

  强制猥亵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当晚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该女员工陪同高管王某文及客户张某等人用餐,因为工作需要,该女员工饮用了350ml白酒,结果大醉,被人搀扶着住进酒店。高管王某文就是趁该女员工酒醉不清醒、无意识之机,对其实施强制猥亵的。济南警方根据酒店监控视频及调查了解,已经确定王某文涉嫌犯强制猥亵罪。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那么,王某文适合不适合被监视居住的条件呢?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捕与不捕的管理权限在检方。检方不批准逮捕有哪几种情形呢?其一,被拘留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二,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其三,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其四,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由此看来,别看王某文现在被监视居住,想要不予批捕还真有些困难,想逃脱法律的制裁还真有一定的难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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