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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收楼即领房产证河源全市都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发布时间: 2021-07-16 07:4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交房即发证”是指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新建商品房项目交付购房人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交房现场为事先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交房即发证”是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措施之一。为了使这项措施早日在河源落地,市住建、自然资源、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通过梳理政策,优化办理登记前的竣工验收、权籍调查、申报纳税、确权登记等环节的办理流程,把各环节的办理时间压缩至最短。各部门协同作战,成立了河源市“交房即发证”工作专班,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印发《河源市“交房即发证”工作指引》,指导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联合开展调研,主动对接房地产开发企业,帮助企业梳理收集竣工验收、确权办证等业务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有效解决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时间长等问题。

  我市还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将“交房即发证”作为推广性、选择性条款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倡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选择使用,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让业主“跑动”更少、等候时间更短。

  和平县某小区的业主梁先生就是该县首批“交房即发证”措施的尝鲜者之一。“原本以为买房之后要等一年才能拿到不动产产权证,还担心孩子入学会受影响。没想到收楼当天就拿到了,太令人惊喜了。”梁先生表示。亲身体验了“交房即发证”的速度后,不少业主认为以后在办理落户、子女入学、房产抵押贷款等事项上能减少很多麻烦,非常方便。

  市税务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时,购房人可以选择是否享受“交房即发证”服务,选择享受的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才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接下来,全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通过优化流程、信息共享、提前服务、加强宣传等措施,全力推开“交房即发证”举措,不断提升群众住房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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