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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即达“速来办”

发布时间: 2021-05-05 12:4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速来办”平台通过“1个平台3条渠道7日答复”模式,开放式受理、办理、回复群众反映事项。

  “速来办”平台接收到的反映事项,由县信访局负责自接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登记和交办。

  根据反映事项属事、属地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并交办,同时推送给县分管领导。

  1.受理。责任单位自收到平台交办事项之日起,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作出受理告之,并告之受理人及联系方式。

  2.答复。对已受理的反映事项,责任单位原则上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反映人进行答复。因反映事项按期无法办结答复的,责任单位应通过平台申请延期并承诺办结时限,同时向反映人进行告之。办理情况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传。

  3.会办。反映事项确需集中会商会办的,责任单位应向平台申请,县信访联席会议组织会商会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办理结果由责任单位向反映人回复。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受理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平台交办事项逾期未受理、未回复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督办,确保群众诉求及时解决。县信访局对各责任单位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责任单位只办结未处结的事项进行二次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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