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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持刀行凶男子无精神病 已被逮捕精神病不是护身符

发布时间: 2020-08-14 10:0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天津持刀行凶男子无精神病

   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一67岁老人持刀行凶致一死一伤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关注。8月13日,当地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嫌犯刘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通报全文:

   8月12日11时20分许,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67岁,天津市人)持刀对路人行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经查,刘某某未婚,长期独自生活,2004年曾因琐事纠纷,持械报复伤害他人,被判处刑罚。案发前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导致心理失衡,遂持刀伤害两名素不相识的女青年。另经鉴定,刘某某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8月13日,刘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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