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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回应女子遭家暴跳楼没能离婚 法院如何回应?

发布时间: 2020-07-24 17:34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法院回应女子遭家暴跳楼没能离婚

   近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刘女士称,曾遭到丈夫窦某某两次家暴。2019年8月13日,在第二次家暴时,为逃生,她选择从二楼跳下,导致其包括左眼眶、腰椎胸椎等全身共9处骨折,双下肢截瘫。

   刘女士称,事发近一年,丈夫仍不同意离婚。6月8日,她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后,法院方面称双方意见不统一,要私下调解,等刑事判决有结果后再一起决定。

   7月24日上午,有记者对此采访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一位工作人员称,之所以没判是因为她并未在遭受家暴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按照离婚案件的程序,当事双方需要经过诉前调解的过程。目前诉前调解已经结束,此案正在审理。

   据悉,目前,当地法院已联系她重新提交因遭窦某某故意伤害的伤情鉴定报告以及殴打监控视频,将尽快做出离婚判决。不会再次开庭,很快就会出判决。刘女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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