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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 具体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 2020-07-22 17:1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7月21日,成都青羊区法院宣判高空抛物入刑后成都首案!具体什么情况?

   成都高空抛物入刑首案宣判

   据悉,2019年11月15日上午,一把锃亮的菜刀从公交站台顶棚弹至地面,落在成都市小南街南站公交车站等车的群众旁边。有人看着地上的菜刀,等了半天,也没有主人前来认领,想必不是一个意外,大家不知如何是好,最终决定拨打110报警来请求警方的帮助。

   接到报警后,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发现那把银色菜刀,幸好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天上午10点,民警在该小区住宅内将嫌疑人周某某抓获。

   据悉,周某某与其男友是小区十楼租户,两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七点多才返回,因琐事发生了争吵,情绪不稳的周某某把客厅桌子上的物品挥落后,又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从窗口扔出。

   办案检察官马强表示,周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周某某所在的居民楼地处闹市区,且楼下为城市主要街道,上午8点正是上班高峰期,人、车流量大,周某某明知自己扔菜刀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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