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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驾副驾均涉嫌犯罪竟然是【酒驾曝光台】

发布时间: 2021-10-21 07:5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10月11日凌晨0时19分,丰泽交警接群众报警,一部白色SUV行驶至迎津街津坂路路口时碰撞一位怀抱儿童的行人,致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丰泽交警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肇事车辆还停在路口斑马线附近,现场一年轻男子陈某在原地等候警方处理,而肇事驾驶员已离开现场陪同伤者前往医院治疗。

  随后民警在医院找到了肇事驾驶员朱某,发现朱某有饮酒的嫌疑。经鉴定,朱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07.60mg/100ml,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朱某供述,当晚他与几个朋友在市区某酒吧喝酒,散场后朱某驾车搭载陈某等人离开,不久便在迎津街津坂路路口发生了该起事故。经查,朱某曾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刑事处罚并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此次驾车属无证驾驶。日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民警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当晚朱某所驾驶的车辆是由同车的陈某驾驶来的。当晚一群人喝完酒后,陈某在明知朱某也喝了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交由朱某驾驶,该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目前,丰泽交警已将陈某传唤到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即使你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严查严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驾驶人务必自我约束、互相提醒,牢记:喝酒不开车,醉驾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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