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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判了几十起不同意加梯案一楼败诉率74%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1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日前,成都首例加装电梯纠纷案,引起了不小的关注。一楼临时变卦不同意加装电梯而被告上法庭,结果是一楼输了,不得继续阻挠电梯加装。

  为了得到最客观的答案,我们围绕近三年主要开展加装电梯的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省市,梳理了大部分加梯纠纷判例,看看高层业主和低层业主闹上法庭时,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根据中国判决文书网数据,近三年加装纠纷判例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广州、成都和上海,所占比重分别为55%、15%、7%。

  从数据上看,高层业主主动起诉的概率更高,41%的低层住户因阻挠电梯的加装而被起诉,最后全部被法院判决不得妨碍电梯施工。

  低层业主不同意电梯加装而起诉高层住户占少部分,仅有9%,但几乎全被法院驳回或不予受理。

  主动起诉的低层业主中,50%的低层业主认为加装电梯影响了自家的采光通风,甚至贬损了房子价值,将电梯公司或物业告上法庭。但法院仅支持了19%,并判决了部分赔偿。

  直观地看,当高层业主和低层业主在加装电梯上产生纠纷时,低层业主的诉求被法院支持的概率微乎其微,全国也尚未有法院支持低层业主停止加装电梯的诉求。

  从法院的判决结果上看,在不造成低层业主利益损失的前提下,是可以继续安装电梯的;对于低层业主提起的赔偿诉求,少部分会被酌情判决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对于请求排除电梯施工妨碍的,法院认定加裝电梯符合相关规定的,均会判决不得妨碍电梯施工。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因加装电梯产生纠纷而闹上法院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法律诉讼的程序是相对复杂的,既花时间又花精力,而且低层业主的胜率也可以忽略不计,在符合大局利益的情况下,本着睦邻友好、互让互谅的精神,协商解决支持电梯加装是最好的选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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