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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教父何过?

发布时间: 2022-05-04 16:0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9月6日,一对夫妇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开车要拐入小区南门时,因减速遭到后面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司机殴打,夫妻头部被打破流血。打人者对围观者大喊“谁敢打110”,欲逃离时被控制。经核实,宝马司机李某,15岁,无驾照,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奥迪司机苏某18岁,自称是太原市公安局长苏浩之子。目前,苏某和李某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而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所开的宝马,其实属于母亲梦鸽名下,原本是一辆白色的宝马320,后来对车身颜色、外观、内饰都做了改装,几乎看不出原车模样。而车内那把被网友疑为仿真枪的冲锋枪目前已被认定为塑料玩具枪。苏某之父苏文斌(山西聚通汽贸公司原法人代表,在北京拥有一汽贸公司)已因伪造晋O00888车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此事成为民众热议的焦点之一,打人者系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但此事除了因名人效应而被放大,事实上,仅从法律层面,还有诸多需要理清的问题。

  李某年仅15岁,属未成年人,无驾照,开着无牌照的宝马车,寻衅打人之后相关的法律责任谁来承担?

  目前,李某与苏某都已经被刑事拘留,然而15岁的李某与18岁的苏某将面临不同的处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李煦燕律师称,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公民只对杀人、爆炸、强奸等重大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其他犯罪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李双江的儿子李某未满十六岁,且其涉嫌的寻衅滋事罪名不属于前述法律规定的重大刑事犯罪,故其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情节较轻的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无照驾驶也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行为人,《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了“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刑法》第17条规定:“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依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致人伤害,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见,李某虽然闯了大祸,但由于其尚未成年,在法律上无需独立承担责任。这是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除了打人行为造成彭氏夫妇身体伤害,事件中暴露出的其他问题也值得关注,如车辆驾驶问题。据报道,在事发现场,驾驶套牌奥迪车的苏某曾自称是苏浩之子。这一线索,使得人们一度将目光转移到了追踪苏某之父的问题上。媒体报道,苏浩系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太原公安局局长。9月8日晚,山西省公安厅官方辟谣,称经公安部门核查,苏浩与苏某无任何关系。而最新的消息是,9月12日,因伪造“晋O00888”车牌,苏某之父苏文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王璞律师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这就意味着,苏某的父亲可能会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

  据报道,李双江之子所驾驶的无牌照宝马车曾做过大幅度的改装,因此,李煦燕律师认为,李双江夫妇除了要承担儿子打人发生的民事賠償責任之外,可能還涉及其他兩項責任:一是擅自改裝車輛的責任,二是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兒子駕駛的責任。

  我國《機動車登記規定》明確規定:“改變車身顔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在變更後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複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車主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王璞律師說,這一事件的確不僅僅只有民事賠償那麽簡單,《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作爲監護人,李雙江夫婦對兒子疏于管教,孩子暴力行爲帶來的民事責任需要他們代爲承擔,並且擔負起應有的管教責任。而車輛本身的問題與孩子無關,是成人理應承擔的責任。雖然目前關于這輛寶馬車的所有人、因何没有牌照的具体细节不甚明晰,但可以明确的一点是,放纵无牌车辆上路、对车辆缺乏管控以及32次违章记录的种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行政违法,这些法律责任是需要李双江夫妇承担的。

  子不教,父之过。孩子的表现是父母和学校,甚至社会教育的集中反映,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应该首先深刻反省,然后才是孩子本人。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无证、套牌驾驶行为、故意伤害、出言不逊等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带出的教育问题,是需要每一个人反思、反省的,这样才能避免以后发生更多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相对比较脆弱,尚未形成固定人生观、世界观,需要的是全社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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