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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座车挤25人钦州乡镇这辆

发布时间: 2021-10-16 20: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导读:10月13日,灵山县新圩镇某幼儿园的园长陈某,因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黑校车”接送幼儿园学生,被辖区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依法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9月28日下午放学期间,陈某聘用的司机梁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搭载一车幼儿园学生,从幼儿园出发后,沿着乡道往佛子镇新塘村委方向行驶,当到达新圩镇大里坡与新塘路口时被灵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

  民警检查后也不禁大吃一惊,这辆核载7人面包车上,竟然挤了满满的25人(其中幼儿为23人,幼儿园老师1人,司机1人),已经严重超载,且该车也未取得校车标牌,属于“黑校车”,而司机梁某也没有校车驾驶资格证。

  随后,民警对车上的幼儿学生实行了安全转运,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执勤民警对该辆小型面包车进行暂扣,司机梁某被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150元的处罚。

  经过对该幼儿园园长陈某和驾驶人梁某询问,两人均表示知道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不能提供校车服务。

  交警提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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