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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两家子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烘干塔及附属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20 16:2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吉林市两家子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烘干塔及附属设施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苏宁天润城门市55-4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吉林市两家子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烘干塔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吉林市两家子粮库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有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1.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00、13:30~16:00在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苏宁天润城门市55-46号购买招标文件。

  3.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许可、法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苏宁天润城门市55-4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48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业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002755。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

  1.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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