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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为子公司账外代垫销售费用汉森制药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

发布时间: 2021-08-13 07:1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实控人刘令安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个人账户转账的形式,为汉森制药全资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账外代垫销售费用。经湖南证监局核查,上述代垫费用事项对汉森制药2017年至2019年的净利润影响数合计为1564.19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汉森制药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相关要求切实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和相关说明。同时,将持续加强控股股东和董监高等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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