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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辆车追尾了一司机下车查看情况后方来了一辆车直接将他碾压身亡……

发布时间: 2021-06-19 08:31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原标题:上海 4辆车追尾了!一司机下车查看情况,后方来了一辆车,直接将他碾压身亡……

  6月16日凌晨0时5分,S32申嘉湖高速往浦东机场方向靠近浦东机场一处地道内发生一起多车追尾事故。事发后,其中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在下车查看情况时,遭后车撞击,不幸当场身亡。

  据了解,发生在地道内的为一起4车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第二辆涉事出租车驾驶员下车查看车损情况。不料,在此过程中,遭后方一辆机动车撞击并碾压,该驾驶员当即不省人事。

  接到报警后,110、120赶赴现场处置。不幸的是,经医护人员确认,被撞击的驾驶员不幸当场身亡。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当事人责任打下基础。

  保护现场应开启危险信号灯,在距现场合适的距离设置警告标志,防止其他车辆驶入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或破坏现场。然后,根据勘察需要和现场可能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在现场保护区周围可采取立标志、牵绳索、撒石灰、立石块等方式划定保护警戒线,并由专人看管。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和改变、破坏现场任何物品、尸体和痕迹。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和疏导交通的需要而移动受伤人员、尸体、车辆和物品,应先用石灰和粉笔等记录下他们的原始位置、方向、姿态,保护好他们身上和物品上的痕迹、附着物。有条件的还可采用拍照和录像等方法。

  2、抢救受伤人员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立即对受伤严重、流血不止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在救护受伤人员时尽量不要破坏现场,有条件的应由非肇事车辆送伤员去医院,以保证肇事车辆的原始状态不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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