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珠海晚高峰2车轻微碰撞司机下车争吵不肯挪车致堵2公里

发布时间: 2021-05-30 08:28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5月10日下午4点半,下班人潮渐渐涌现,珠海洪湾路更是汇聚了不少回家的车流。突然,车流停滞不前,路上很快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车龙。

  在洪湾港门口的路口处,一辆粤C0**U0号马自达小车横在洪湾路南往北方向车道上,而一辆粤AF**69号泥头车紧贴着马自达小车左侧车身,很明显可以看到,小车左侧车身被撞得凹陷变形了。

  交警立即寻找两车司机,得知两人都没受伤后,便向他们了解情况。原来,这两辆车发生事故已经10多分钟,但两车主都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只顾着在现场争吵,不仅没有及时拍照撤离现场,更没有报警处理。

  洪湾路单方向只有两车道,来往的大车多,小车横在路上,车头更是跨到了另一车道上,大车司机只能慢慢操作,堪堪开过。眼看车龙越来越长,交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一边疏导车流,一边让两车司机将车挪到一边。

  可两车司机情绪激动,谁说也不听。即便交警再三要求,并告诉他们无伤事故不挪车妨碍交通将会被处罚,两人依然不依不饶,谁也不肯挪车。

  5点17分,晚高峰来临,车流量渐渐增大,事故车辆占据了路口,洪湾港里面的车出不去,外面的车也进不了洪湾港,结果2个方向的车流同时积压,竟排了近2公里车流。

  交警将两司机带到路边,让他们看看漫长的车龙。将心比心,归家心切却被堵在路上,谁心里会好受呢?两司机一下就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有些愧疚,终于将车挪到不影响交通的路边。

  由于大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对应该发现的危险情况没有发现,造成事故发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对两名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两司机在发生无人受伤事故后,不及时移车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一千元的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

  但由于两辆车的僵持不下,直接造成了洪湾路及周边路段交通大面积拥堵,大量车辆滞留在路面,动弹不得。珠海交警当机立断增派人手前往洪湾港周边进行疏导,信控人员密切留意路段情况,而路面交警则事故路口为圆心,从外围开始,沿途对每个节点路口一一疏导。一直到晚上7点多,交通才逐渐恢复正常。

  事故后不及时挪车,还在现场争吵,这样的行为不仅漠视自己的安全,更是影响了别人的时间。

  5月10日上午8点左右,九洲大道东往西方向富华里路段的车流突然停了下来。原来是两小车发生了轻微的碰撞,双方司机立即下车查看情况。

  但早高峰车流已经开始排起了长队。被追尾的刘先生查看了碰撞情况,发现双方车辆都只有轻微的刮痕。同时,他也发现后方车辆排成了长龙,还有车辆纷纷跨道避让,十分危险。

  刘先生赶紧和后车司机协商,双方车损较轻,不如就自行解决,先快速移开,避免占用车道引起后车拥堵;同时也不报警处理了,这样还可以节省时间,抓紧去上班。

  后车司机见刘先生通情达理,自然也是赞同。于是双方司机便发动汽车,快速离开现场。两人果断的处理方法,让路面很快就恢复了秩序。

  交警提醒: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而无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固定证据,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或者报警处理。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