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退出]

您现在的位置:返回首页

苏U650太嚣张了

发布时间: 2021-09-21 10:1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高速公路沿车辆行驶方向最右侧的车道为应急车道,其他车道为行车道……除执行指挥疏导交通、抢险救援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援车以及其他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活动的车辆和设备外,其他车辆禁止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危害一:会让车辆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危害二:会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危害三:让逃生和抢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危害四:更易铤而走险。超员客车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危害五: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 超载增加轮胎压力易发生爆胎。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 超载易导致制动失灵从而引发侧翻。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会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 超载影响车辆及公共设施的使用寿命。车辆超载会使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损耗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等,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且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1、易发追尾。当前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时,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则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2、容易翻车。超速行驶车辆操作稳定性差,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可能造成翻倾等事故。

  3、驾驶视觉误差。车速提升,行车视野变窄,驾驶人对道路两侧情况难以看清,对行车安全不利。

  4、制动距离延长。车速提高,车辆制动性能降低,摩擦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延长,车辆不能及时停车。

  5、事故后果更严重。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车速增为两倍,碰撞能量增为四倍。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高速公路上,要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告牌以警示后方来车。城市道路上要在来车方向50米处放置三角警告牌。放置警告牌时,驾驶人应在护栏外面向来车方向行走,以便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发生事故后,车辆仍然可以移动的,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拍照或者标划事故现场位置等形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人员撤离到路外安全地点并报警。如果车辆不能移动,所有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再拨打电话报警,千万不要在行车道内逗留或待在车内。

  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前车情况,控制车速,与前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同时通过后视镜观察行车环境,能够“预见”由其他驾驶人、行人、不良气候或路况而引发的危险,并能及时采取必要、合理、有效措施,不出现被动性的或者二次的交通事故。

本文标签:

更多相关资讯

推荐内容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