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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死期到了

发布时间: 2021-09-06 14:4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这个近年来“香港暴乱”的一大推手,早已树倒猢狲散,今天传出消息称,它最快将于明天解散。

  只是其中一些死硬团体还想挣扎一下,扯了个理由说内部还要商议,于是“民阵”的生死问题又拖到明天再决定。

  “教协”10日突然宣布解散后,“民阵”内部更是人心惶惶,有些团体恨不得早些撇清和“民阵”的关系。

  因为传出特区政府正在调查“民阵”是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如果属实,将予以取缔后,“民阵”的成员纷纷跳船,以图自保。

  它只剩下8个死硬团体还在死撑,其余大多是没有实体的“僵尸团体”,或处于观望甚至有意退出的状态。

  “民阵”秘书处的多位核心人物则因不同案件被收押。最后一位“召集人”陈皓桓今年5月28日因涉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会案件被判刑18个月。

  它成立于2002年9月,号称是“一个关注政治及民主议题的联合平台”,其实就是“揽炒大台”。几乎所有反对派成员都参与其中,高峰时有60多个组织加入。

  2002年9月,香港保安局发表《实施基本法第23条咨询文件》,2003年“非典”疫情稍缓,“民阵”就发起“七一游行”,反对“23条立法”,最终导致“23条立法”被搁置。

  2014年,正是在“七一游行”结束后的当天晚上,“民阵”的成员“学联”和“学民思潮”又发起在中环的静坐活动“预演占中”。

  “民阵”并不甘心非法“占中”被挫败,5年后,它又煽惑掀起“反修例”风波。

  2019年6月9日,香港因“反修例”爆发的第一场大规模游行正是“民阵”搞出来的。

  最令人不齿的是,“民阵”打着“和理非”的旗号,却刻意纵容暴力违法活动。火烧警署、冲击政府总部、包围立法会、破坏港铁设施、打砸烧“东方明珠”香港上演了一出出暴徒的“狂欢”。

  2020年12月,“民阵”联同“支联会”等26个团体去信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要求联合国就多宗所谓酷刑作出调查和监察。

  “民阵”甚至在“反修例”风波期间,公然去信61个外国驻港总领事馆及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呼吁各国发出针对香港的旅游警示。

  2019年11月,“民阵”当时的副召集人黎恩灏跑到韩国首尔联系当地67个反中团体。

  12月,黎恩灏又伙同李卓人等“民阵”核心成员的负责人,到澳大利亚国会联系多名反华议员,为揽炒派张目。

  对此,“民阵”秘书处“最后一人”陈皓桓的辩驳很苍白:“一个英语不好的人如何勾结外国势力?”

  2014年和2016年,当时“民阵”召集人均曾带队赴台,向“******”组织“取经”,攻击“一国两制”。

  2019年9月,时任“民阵”召集人岑子杰毫不隐晦、公开感谢民进党副秘书长林飞帆带领多个“******”组织发起所谓“声援行动”。

  “民阵”声称,成立至今从未收取任何外国政府或机构的资助,在资金运作上“一直只依靠游行集会期间的市民捐款”。

  事实上,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及其辖下机构“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一直与“民阵”关系密切。

  是的,NED就是那个因“在香港修例风波中表现恶劣”而被中国政府下令制裁的机构。

  美国研究机构“朗保罗和平与繁荣研究所”披露,在香港“修例风波”中,NED向大部分参与此事件的团体提供资金支持,曾向NDI拨款20万美元。NDI再将钱分为诸多香港团体,其中不少是“民阵”成员。

  曾经的“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就从“******”那里领过每月约5万港币的“薪金”,如果发动骚乱还可追加经费。

  2005年至2011年间,“肥佬黎”多次捐款给乱港组织和相关人士。2012至2014年间,他又给反对派的7家政治组织和14名个人输送“黑金”高达4080万港币。

  “民阵”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要筹款怎么办?它想了一个招,借用会员“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的银行户头收款。

  有媒体粗略估算,“民阵”多年来获得的款项累积超过500万。这些存款,至今去向不明。

  曾有成员2006年“私自”将“民阵”进行******,但被发现后,“民阵”称“******违背结社自由”,在不到两个月后又取消了******。

  今年5月,香港警方要求“民阵”在一定期限前交代包括收入来源、银行账户等6项资料,“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就以香港居民有结社自由拒绝回应。

  据介绍,警方的做法一般首先是劝喻,之后是警告,最后是执法。到了警告阶段,就说明警方已经掌握足够资料,尤其是银行账户资料。

  可以肯定一点,就算“民阵”解散,它策划或参与过的违法行为也绝对逃脱不了严惩。

  一位港澳问题专家对补壹刀说,那些非法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至少受制于三类法律或法例。

  首先当然是香港国安法。如果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资助被坐实,“民阵”就触犯了香港国安法中接受境外资助从事非法活动的条款,属于“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到时候如果它没解散,会被强制取缔。即便已经自己解散,相关参与者也会受到香港国安法追究。

  “民阵”到底是通过什么渠道或方式接受的境外资助,其中是否涉及洗钱,这一点肯定也在调查范围之内。如果确实涉及洗钱,那在国安法之外,还会受到金融法规的惩罚。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已经被判刑,这个乱港平台的其他主导者或参与者,以后也可能会因在过去非法暴力活动中的行为受到追责。

  还有一种担心,就是“民阵”这种“乱港”窝子做鸟兽散,相关乱港分子会否化整为零,继续作恶?

  有今年7月1日刚刚发生的铜锣湾袭警案在前,不少专家都认为,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不排除以后还有类似的乱港极端分子铤而走险,再搞这样的“独狼式”袭击。

  黑暴分子不敢再像过去那样明目张胆地非法集结,更不敢搞打砸抢烧那套;市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爱国爱港人士也越来越敢于公开表达立场,不用担心受到围攻......

  尤其当前,一个立时可见的效果,就是港区今年的几场重要选举都还没有开始,而在香港国安法震慑下,在“教协”“民阵”等相继解散后,“乱港”分子无法再肆意扰乱选举。

  以往,激进反对派不断试图通过参与选举“夺权”,“民阵”就一直通过游行示威变相对选举做社会舆论工作。

  在香港内部,极少数乱港者还在做最后挣扎。另外,虽然过去一年多来不断有黑暴分子受到法律追究,但不排除还有漏网之鱼。其中的极端分子仍对香港治安构成威胁。

  美国仍在带头各种干涉香港事务,它就香港推出的一些国内法可能逐步推行。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外逃到西方国家并且受到庇护,他们仍在寻找各种时机,包括内外勾结,搞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香港繁荣稳定的勾当。

  因此,“教协”“民阵”这些乱港组织和平台没了,我们依然必须警惕涉港问题上的内外风险,巩固好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已经取得的积极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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