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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隔夜酒醉驾…

发布时间: 2021-08-06 07:55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7月27日,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开区中队查获了一起“隔夜酒”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中队在云岭大道口开展日常勤务时,发现一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巍山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霍某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时,霍某神情闪烁,讲话支支吾吾,且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浓度含量为105mg/100ml,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后执勤民警将霍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为145mg/100ml,属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民警经过进一步询问了解到,霍某于7月26日晚和朋友聚会,期间喝了大概一斤多白酒,一直到夜间12时左右结束饭局,7月27日上午9点多驾驶摩托车出门,休息了一晚且间隔了9个多小时,以为酒醒了便骑摩托车上路行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霍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酒精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和个体、环境等因素有关,有时候夜里喝完酒睡一觉,第二天感觉没事了,酒醒了,结果开车上路一检测为酒驾甚至醉驾。

  酒驾、醉驾的判断标准不在于酒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酒精没有完全代谢,仍会影响驾驶员的精神状态,“隔夜酒驾、隔夜醉驾”的危害不容忽视,如果头一天喝得比较多,第二天最好别开车,等酒精完全消解后再开车。

  (来源:乐行微大理)(原标题:醉驾!酒精含量145mg/100ml!竟是“隔夜酒”惹的祸!)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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