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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而来却“满载而归”

发布时间: 2021-04-18 14:3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陈开腾)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史某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企图用这样的方式来摆脱嫌疑。滨江区检察院还原真相,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不得不认罪服法。近日,史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受理犯罪嫌疑人史某盗窃案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仅认定了一项盗窃未遂犯罪事实,另一起入户盗窃烟酒案因其拒不认罪,且证据不足未予认定。通过详细审查全案证据,办案检察官在监控视频里找到了疑点。据监控显示,史某曾于案发当日下午到达案发地点并逗留过夜,离开时手上提着两袋可疑物品,且神色慌张。

  为何空手而来却“满载而归”?时间、地点、可疑物品这些疑点让石某和入户盗窃烟酒案有了更强的联系。

  检察官在史某的手机相册中发现一张拍摄于案发次日、史某手持茅台酒的图片。经对比,图片中的茅台酒与涉案失物吻合度极高。这些线索串联在一起,让证据的脉络有了清晰的呈现,检察官更加相信史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对石某批准逮捕后,检察官制作补充侦查取证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从进行侦查实验、调取行程轨迹、分析犯罪嫌疑人交易流水等方面,继续对史某入户盗窃案调查取证。经补充侦查,调取到关键证据。

  检察官就入户盗窃烟酒的细节展开详细讯问,史某依旧带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

  指认史某出售茅台酒、香烟的证人证言,茅台酒、香烟的交易流水,史某的行踪轨迹……当检察官将所有的证据摆在史某面前,明确指出史某的供述和辩解的不合理之处并要求作出相应解释时,史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塌。面对证据,史某最终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日前,滨江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史某构成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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