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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部门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 2022-05-28 10:4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你好,我想问一下,施工许可证还没办下来,是否可以申请先开展前期工作?”“按照《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相关规定,在施工图已经审图机构审查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条件下,是可以先开展现场放验线、土石方开挖等前期工作的。”5月27日,市龙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凡联系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唐大江,在询问楼市新政有关情况时,从该处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5月2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房十条”),助力我市房地产企业快速复工复产和地方经济复苏。

  按照房地产业“一城一策”调控要求,“房十条”涉及土地供应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审批验收管理、预售许可办理条件、公积金贷款、地下车位配建、金融信贷支持、货币化安置、“问题楼盘”处置、房地产市场环境等惠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个人的10个方面内容。

  “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稳定开发贷款投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金融机构可适当降低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缴纳比例,根据分户转移登记情况,动态退还开发企业所缴保证金。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纾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困难,提振房地产企业开发信心。”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信贷管理科负责人廖梓汐介绍说。此外,根据“房十条”内容,城市配套费延至项目综合竣工验收之前缴纳,也将极大地缓解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周期中的资金压力。

  “没有想到‘红本本’这么快就拿到手了,我们心里也踏实了。”5月26日,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明发广场一期业主胡连全拿着刚领到的房产证,向现场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据唐大江介绍,这只是近年来我市解决“办证难”“接房难”问题项目众多案例中的一例。针对“问题楼盘”,我市积极化解处置,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此次“房十条”中再次明确指出加快“问题楼盘”处置,并将其扩展至乡镇国有土地建设项目。同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住建、自规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有条件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且专款用于本项目建设”等内容,将进一步减少“问题楼盘”风险,确保房地产企业和购房人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措施中“鼓励我市各地设置新建商品房集中交易场所”实现后,将有效解决“渠道公司”对房地产企业“绑架”问题,减少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运举表示,接下来,我市将落实市级部门县级领导包片联系县(市、区)、园区制度,确保“房十条”落地和房地产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目标。(广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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