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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天津市静海区医院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CG-2022-A-00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19 20:0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22-A-002)公开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天津市静海区医院综合物业管理服务。天津市静海区医院位于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4号,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社区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87亩,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现有编制床700张,开放床800张,职工1450名,设有临床科室35个,医技科室14个。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秩序维护消防治安管理;司梯服务;导诊服务;运送(陪检服务;运送化验标本、检查单据、报告,运送病区大液体;病历收取;医用棉织品管理及上收下送服务);空调机房值守。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一并提交):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若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備查。7、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二)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三)本項目參與的小型和微型企業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方式:報名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須按附件格式填寫《采購文件領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扫描后,发送至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报名邮箱“”(扫描件每页上必须加盖有供应商公章)。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我中心将于收到报名邮件次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12:00前对供应商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邮箱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回复发送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须于该日下午反馈收件信息“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至我中心邮箱,未及时反馈收件信息的视同当日已收悉《招标文件》。在非本项目获取时间内发送的以及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邮件我中心将不予受理。已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放弃投标的,须至少于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中午12:00前向报名邮箱发送放弃投标的情况说明。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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